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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千万贪官”杨林受审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30 11:0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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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围绕三大焦点进行辩论,公诉机关认为其构成受贿罪杨林称自己所犯的罪愿接受惩处,自述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育

  多个行贿人由一女人牵线

  昨日,庭审中,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李一陆、检察员郝建文、李小东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在经过了诉辩双方的举证质证环节后,双方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嘉峪关市政府副市长、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对此,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尚伦生、梁芳接受被告人杨林亲属的委托,担任杨林的辩护人,出庭参与诉讼,并对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了庭审辩论。

  三大焦点

  焦点1杨林是否收受于生成300万元“经营性投资”

  公诉人认为,关于干股的问题中,双方还谈及了红利的问题,已经产生了利益,并两人是事先约定好将红利暂且放在行贿人处。

  辩护人认为,双方是约定退休以后再收取红利,因双方约定1分利是等杨林退休后才取得,且公司没有任何记载且财务也不知道,只是于生成自己所说的一句话而已,故不能够认定。且因从“干股”和“经营性投资”的性质、犯罪构成角度等判断,300万元尚无客观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同时,起诉书对该案的相关事实评判标准不一,所以指控不成立。

  焦点2购买马世贤别墅优惠的15万余元是否是受贿

  公诉人认为,根据两高的规定,杨林低价购买别墅属于受贿,辩护人提出受贿应该减免的钱款高于20%的标准是不合理的,要看这个低于市场价销售的行为是针对一个人还是针对全部购房者的,根据马世贤供述房子只剩2套了,他暂时不想卖,房子卖得很好,根据批文显示价格是3700元每平方米,这个是高层的价格,但是别墅的价格肯定高于高层。杨林是2012年买的房。众所周知,房价一直在涨,当时高层的价格是3700元每平方米,别墅应该更高,别墅也不是二手房,不能离开当时的房屋价格水平。

  辩护人认为,认定交易型受贿犯罪中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明显高于市场价”,虽然是一种主观判断,但主观判断一定要建立在有客观根据的基础上。一般说来,市场价格应当是通过调查、评估的意见,但本案中没有对别墅的市场价进行估价,证据上存在短板或硬伤。

  焦点3收受潘亚丽手表、金吊坠和住院期间收取的慰问金是人情往来还是受贿等定罪问题,以及杨林是否有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积极退赃)等进行重点辩论

  公诉人认为,杨林和潘亚丽之间关系特殊,对潘亚丽送手表的问题,辩护人认为是生日礼物,我们反对。潘亚丽的证言证明她是有求于杨林,是为了感谢杨林。杨林为她在工程中谋取了很大的利益,之后很多的行贿人如王忠邦等人向杨林行贿都是潘亚丽牵线的。

  省检察院在已经掌握了潘亚丽等人的部分行贿事实后,被告人才供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首、立功的相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能认定为自首。

  辩护人认为,判定是受贿还是人情往来,就是看二人之间的关系,不可否认,杨林与潘亚丽之间有特殊的关系。尽管这种特殊关系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从法律、党纪的层面上是不允许的,从道德的层面上也是不应该的,但二人的关系特殊是客观事实。杨林生病住院收取慰问金的次数和数量都较少,确实具有慰问的性质。从宽严相济的政策出发,可以不按照受贿定性。

  而对于杨林的自首情节,根据甘肃省检察院出具的《破案经过》里,虽然反映办案单位在初查中发现杨林收受潘亚丽、马世强贿赂的问题,但省检察院是如何发现的,则没有材料或证据印证。省纪委的《移送函》反映,杨林有自首行为,省检察院在《起诉意见书》中也予以认定。

  庭审细节

  杨林自述:

  对不起党和人民

  请求法庭给予活的机会

  开庭时,杨林被两名法警一左一右搀扶着带到法庭的被告席上,此时的他身穿单薄毛衫,外套夹克休闲服,脚上穿着一双鞋面洁净的皮鞋,身患二级残疾的他一颠一跛地走上被告席。

  此时的杨林步伐平缓、面部表情十分平静。从庭审的门口到被告席,不足三十米的距离,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才移动到位。由于身体的残疾,整个庭审的过程中,他都被特许坐在被告席上的椅子上。当公诉机关对其涉嫌贪污受贿事实进行一一指控时,他时而低头,时而左右张望,神情中有焦虑和不安。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因杨林身体不适,庭审曾一度中断,休庭15分钟。

  庭审中,他常用“没有”二字进行简短的回复。而在为自己辩护时,他多次说道,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育,对自己所犯的罪愿意接受惩处。

  庭审接近尾声时,审判长问杨林:“被告人还有没有新的辩解意见?”杨林语速缓慢地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300万我确实没有拿到,不能给我认定。”

  面对法庭内的摄像镜头,杨林若有所思地坐着,手里紧紧攥着折叠的纸张和眼镜。在最后陈述时,杨林主动要求站起来。当在法警的帮助下,站稳后的他称,为了表示对法庭上各位人员的尊重他必须站起来。“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检察官、辩护人,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我悔过自新,认真反悔自己的罪行,正因为这样我自己积极坦白、同时配合组织认真退赃、退物,我恳请法庭在量刑时给予考虑。关于贾光明的30万元我当时只说是周转一下,也可以请求贾光明作证。鉴于我已经风烛残年,身体疾病较多,也近60岁了,我请求法庭给予我活下去的机会。” (记者陶莹 实习生雷亚徽 董小莉)

关键词:贪官,杨林,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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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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