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沉溺网游入户盗窃筹钱 获刑4个月并处罚金
小华年幼辍学,因网游认识小景,由于两人上网要花钱,其一人提议去偷,另一人立即同意,于是两人“说干就干”。日前,霞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小华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一天夜晚11时许,被告人小华伙同小景(不满十六周岁,另案处理)到霞浦县松城街道城南路某居民房,被告人小华从该房屋窗户攀爬进入房内,开门让小景进入,两人一同进入卧室,盗走户主现金人民币1200元。 时年同月19日18时许,两人又在霞浦县松城街道古井巷某民房,同样通过攀爬方式进入房内,盗走户主现金人民币1600元。同月26日,两人故伎重演,在霞浦县城某小区4楼欲行窃时被群众发现,控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小华亲属代其退出全部赃款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户窃取他人现金,数额计人民币28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华犯罪时年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又取得被害人谅解,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小华和小景均为化名) (记者 陈翊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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