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诈骗近千万元被判无期 80余人上当受骗
无业男子金巨阁花费几千元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后,以投资建设连锁庄园酒店能高额返利为由,骗取80余名被害人近1000万元。日前,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金巨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40岁的金巨阁是辽宁抚顺人,1994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被告人金巨阁在海淀区羊坊店路租用办公地点,谎称将在全国投资经营3000家庄园酒店,吸纳投资,以香港亿兆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某等80余名被害人签订《聘用合作合同书》,出具股权证明、收据,虚构并承诺可向投资人高额返利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980余万元,后金巨阁携款潜逃。2013年3月13日金巨阁被抓获归案,大部分赃款未退还。 据金巨阁的供述称,其2012年通过网上找人,花了几千元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随后,其便以在国内成立3000家连锁庄园酒店为名,开始以高额返利的形式吸引资金。 而实际上,金巨阁的公司一共只有两个人,除了他之外还请了一个“讲师”负责给投资者讲课,其本人只负责与投资者签订聘用合同,很快,大量的资金从四面八方汇入了他的银行账户,他也开始筹划准备在自己的老家铁岭大兴土木。但截至案发前,金巨阁所规划的庄园酒店没有建设成功一家。 在公司的运作模式上,金巨阁承认是自己开始提出要以高额返利的形式通过传销来吸引资金,他凭借自己的想象认为,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公司在几个月内就可以募集到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现在全国做传销的那么多”,他觉得自己的公司完全可以凭借传销而横空出世。“我就是太自信了,总认为可以做成!”金巨阁庭审中仍然认为自己只是没有足够的时间。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金巨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金巨阁所犯集资诈骗罪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因金巨阁的犯罪行为给数十名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且大部分赃款未退还,犯罪后果严重。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记者 何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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