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助居民骗190余万拆迁款 称受老领导委托
东华门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为刘某等人违规办理户籍分户,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方认为,王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事后刘某以违规办理的户籍分户为依托,在地铁6号线、8号线拆迁过程中,采取虚增房屋面积、编造虚假事实的手段,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190余万。 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在怀柔法院开庭时,王某表示自己只是违规,不构成犯罪。律师称,王某是人大代表,检方未经人大常委会许可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属于严重程序违法。据悉,检方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并于今年2月8日将此案的相关情况向东城区人大通报。 -简介 王某,46岁 1989年至1994年,在东城公安分局办公室担任民警。 1994年至2005年,在东城公安分局景山派出所担任警长。 2005年7月至2009年4月,在东城公安分局东华门派出所担任副所长。 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在东城公安分局隆福寺街派出所担任政委。 2010年10月至案发,在东城公安分局朝阳门派出所担任所长。 □检方指控 涉嫌玩忽职守 2012年2月25日,王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市检二分院传唤,同日转为取保候审。去年2月26日,被解除取保候审。去年6月24日,经市检二分院决定,被监视居住。 据了解,王某案由市检二分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以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于去年6月25日移送该院公诉二处审查起诉。市检察院于去年7月11日指定怀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去年7月18日,怀柔区检察院受理后,曾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于去年12月23日,将此案公诉至怀柔区法院,并将罪名更改为玩忽职守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2月11日,身为东华门派出所副所长的王某在值班期间,受前任上司张某请托,违反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具体规定,以及东华门派出所办理户籍分户的程序,为不符合户籍分户条件的刘某等人违规办理户籍分户。王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事后刘某以违规办理的户籍分户为依托,在地铁6号线、8号线拆迁过程中,采取虚增房屋面积、编造虚假事实的手段,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19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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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派出所,拆迁款,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