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选美小姐变市委秘书”符合相关规定
近日“选美小姐变市委秘书,网友发帖被刑拘十天”的报道,引发舆论对当地警方做法的质疑。23日,湖南省娄底市向本报记者发来了官方回应。 娄底市冷水江公安局调查称,违法行为人段小文,男,1966年出生,“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某是怎么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主帖和大部分跟帖为段小文使用不同网名所发,之后他又更换网名反复跟帖制造影响。 段小文本人陈述根本不认识伍某本人,是他发帖前一个星期在冷水江滨江公园听不认识的人说伍某以前是某企业的子弟,参加选美比赛拿了冠军,现在成为了市长的秘书长。段小文就猜想伍某作风肯定有问题,于是编造网帖在两家网站进行发布。 冷水江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冷水江市公安局对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段小文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另据调查,伍某于1978年出生,现年35岁,1993年就读初三时,参加冷水江市首届月季花小姐比赛获得“佳丽”称号,1993年下半年考入冷水江师范学校(属于统招统分生),1996年毕业后分配到冷水江教育系统任教,后因工作需要于2007年调入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应急办的日常值班、接听电话、收发文件工作,其工作调动符合干部任用规定。一直以来,冷水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伍某所在单位均未收到有关伍某作风问题的反映。冷水江市政府办历年来无“秘书长”一职。 冷水江市公安部门表示,如段小文对冷水江市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或娄底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美小姐不能成为人民公仆?相关部门为啥不能积极澄清,给选美小姐、给政府、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呢?(记者 侯琳良) |
关键词:选美小姐,市委秘书,诽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