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农村出现“假婚潮”利用漏洞骗取北京户口
有人曾经算过这样一笔“户籍账”,一个北京户籍上绑定的潜在经济利益竟超过百万元!有了北京户口,就可以在北京摇号买车、申请经济适用房,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和就业优惠政策……否则,即使在这生活几十年也只能算是个“北漂”,说话办事就会显得底气不足。这些还不算,最关键它还关乎下一代的成长,子女上学不但不用交借读费,还能够享受全国最好的师资,在升学时的户籍优势更是不可比拟 为了北京户口,京郊农村出现“假婚潮” 北京作为全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成为许多人为之向往的人间天堂,为了追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得不踏过高考独木桥,找个好的接收单位,才能成为“名正言顺”的北京人。然而,这必将经历熬灯苦读的辛酸以及为事业打拼的痛楚,一些人为了找到轻松获取北京户口的捷径,开始利用北京户籍的管理漏洞,动起了歪脑筋,在婚姻问题上做起了文章。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发现,由于北京目前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北京郊区农民户口和外籍人员结婚的,外籍女子3年内、外籍男子5年内,即可申请落户北京。”而“居民户籍人员申请转移户口的期限是10年,且需年满45周岁。”上述规定的巨大反差,导致许多婚姻关系背后充满了“户籍情结”,甚至在北京郊区农村出现了以骗取北京户口为目的的“假婚潮”。 非法目的披上“合法”外衣, 如何处理成难题 这种婚姻关系之所以“假”,在于它在法律层面上是有效的,如果“假结婚”的双方配合默契,婚姻登记机关根本无法在事前察觉,当双方结婚满一定年限,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很难找出任何拒绝办理的理由。除因双方产生纠纷或被他人举报等极端情况外,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瞒天过海。即使形成诉讼,鉴于上述行为并不属于《婚姻法》第十条列举的四种婚姻无效情形,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明知男女双方通过假结婚骗取户口的事实,却只能依照法律做出婚姻有效的判决,面临立法与政策之间的冲突,司法机关也显得束手无策。可见,一旦非法的目的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会将公共管理机关和司法部门至于尴尬境地。 遇到此类案件,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总感判决婚姻无效更为妥当,社会效果更好。因为在现行政策体制下,通过假结婚骗取户口必将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无疑是一种侵害社会公益的行为。但是,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民法原则,如果法官仅基于社会责任感判决婚姻无效,反而会因无法可依导致判决无效。而如果选择稳妥方式裁判,机械依照法律判决婚姻有效,必将因司法放纵引发负面“从众效应”,无法起到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个案和社会效果均不能达到最佳,同样不是解决问题的理想途径。此外,法院判决婚姻有效还会引发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如一方否认当初假结婚的事实,法院只能依照离婚程序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必将因双方经济实力差距悬殊导致矛盾激化;再如,一旦发生“婚内强奸”行为,公安机关也没有任何立案的理由。总之,类似的法律和道德风险还有很多,但都将已然形成的婚姻关系陷入混沌状态,有时还会因法院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的过激行为,从而引发刑事案件。可见,这一切不良后果并非一纸婚姻有效判决所能承载。 这种现象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当前户籍政策的尴尬,许多人寄希望于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命运,导致近年来北京郊区异地婚姻的情形不断增多。当然,我们无法用“一刀切”的片面观点对他人的择偶观过多评价,但可以断定,如果单纯为了追逐户口而扭曲了自己的婚姻价值观,绝对不会有幸福的婚姻,建立在没有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将很难经受柴米油盐等现实问题的考验,必然导致该类婚姻离婚比例的不断攀升,从而引发子女抚养等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此外,既得利益者的口口相传还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害正常行政管理秩序、甚至损毁社会道德底线。归根到底,这都是户口惹的祸! 严堵抑或放活: 期待户籍制度改革早日“破冰” 关于如何解决上述尴尬局面,有两种途径,一是严堵;二是放活。 第一种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一)原审法院通过请示最高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问题批复等,作为判决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二)通过中止相关案件的审理,将相关问题反映给公安、民政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婚姻关系予以撤销,对转移户口的申请不予受理,辅以必要的治安惩治措施,如没收涉案财物、将恶意取得的户口迁回原籍等;(三)通过将相关问题形成司法建议提交给户籍管理机关,建议将农民转移户口的年限和居民修改一致,将时间成本无限扩大,从根本上杜绝“以婚姻换户口”的不良社会现象。但以上三种方式均非最佳选择,理由在于:由于户籍问题只能发生在北京、上海等进行户籍限制的城市,不具有法律上的普适性,如果在《婚姻法》中增加“其他导致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将有违宪法平等基本原则之嫌;如果采取撤销结婚证和修改户籍登记制度等措施,必将引发当事人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一系列不良社会舆论,将公共管理机关至于不利境地。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还是要大胆“放活”。纵观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去除了户籍对人的种种限制。近年来,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虽也在稳步推进,但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却还相当“保守”,户籍的“含金量”甚至不降反升,不但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还与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基本原则相悖,导致部分人的思想价值观出现扭曲,甚至被一些居心叵测者用来恶意炒作,将公共管理机关置于舆论的漩涡。笔者认为,任何局部的社会公益最终均应服从于全社会的公平正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民主意识的逐步增强,我们完全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户籍改革的条件。与此相适应,我们必须体现出一个大国应有的气度,并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彻底消除身份关系上的“地方保护”主义,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 最近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异地高考”政策已然做出了表率——户籍无非就是一张名片,让我们共同期待户籍制度的改革,让社会多一些平等,司法少一些尴尬。 |
关键词:北京,户口,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