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寻刺激策划炸汽车 在实施过程中被抓获
一男子在看到电视中汽油瓶爆炸的画面后,为寻求刺激便想效仿,欲用汽油瓶炸汽车,结果在实施过程中被抓获。2012年12月31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魏小明(化名)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拘役五个月。 据了解,2012年6月底,魏小明从郑州到南昌找工作,并租了房子,但一直没找到工作。有一日,他在电视里看到有汽油瓶炸开燃烧的画面,感觉很刺激,于是想站在人行天桥上向过往的汽车投掷点燃的汽油瓶。2012年7月21日,他携带汽油来到广场东路某银行二楼大厅,在用空啤酒瓶做汽油瓶时被银行员工发现,随后被警方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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