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木马病毒获取玩家账号密码倒卖10男子获刑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件。据悉,该案件是自《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以来,天津首次破获并判处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赵某、孙某预谋盗窃网络游戏账号、密码后倒卖获利。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由孙某提供数十台电脑设备,赵某、孙某、胡某等8名男子在其他木马提供者处获取木马病毒后,登录“QQ华夏”、“龙之谷”、“QQ西游”、“地下城勇士”等多款游戏“喊话”,诱使游戏玩家点击其预先设置的带有木马病毒的网址,从而盗取玩家的游戏账号、密码。8人共盗取网络游戏账号、密码622组。后经本市公安机关远程追查,赵某、孙某、胡某等8人的上线钱某管理的服务器中存有5323组被盗账号和密码;上线李某管理的服务器中存有10516组被盗账号和密码。8名被告人盗取账号和密码后,钱某和李某将每组账号、密码以8角至8元的不等价格进行收购。钱、李二人一般通过网上银行,按照盗号数量支付赵某等人钱款,再将盗取的游戏账号、密码加价出售给他人。经查,10名被告人分别获利7000元至7万元不等。 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一年至四年半不等刑罚。各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本市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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