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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4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蔡洪坡 郑可欣 
2022-03-22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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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郑可欣)加强长城保护,检察力量同行。3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0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4件,发出检察建议103件,磋商办理7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有力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监管职责,推动长城保护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持续迈进。

“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蔡洪坡 摄

  据介绍,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突出重点,精准监督,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办案,督促修复受损长城87处,划定保护范围60处,规划修缮方案34个,完善警示标识牌933处,拆除违章建筑43983平方米,推动争取文保资金857万余元,追偿生态修复费用、惩罚性赔偿金等近181万余元,修复长城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面积103800平方米。

  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检察机关聚焦监督基础,强化线索收集。专项活动伊始,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长城实地踏查和走访调研活动,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率先对长城重点点段进行实地踏查,发现并移送了破坏长城历史和环境风貌等一批案件线索。辖区内有长城遗址的10个设区市(含雄安新区)检察院、59个县(区)检察院对本辖区内所有长城遗址开展了全面实地调研踏查,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859件,为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聚焦办案效果,注重精准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把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侵占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私搭乱建、非法排污、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人为破坏长城本体等问题,依法实施精准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例如,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明长城程家沟至石碑沟段自然损毁严重问题,督促区文物部门依法履行保护职责,争取专项资金200万元,对该段长城进行除险加固,推动吸收社会资金235万元拟对辖区内长城遗址进行修缮加固。

  聚焦长效常治,推动机制建设。推行“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模式,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磋商,促进建章立制,助力长城保护工作普遍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推动长城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省检察院与省文物保护局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机制,与河北地质大学联合建立了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组织公益诉讼检察人员与河北地质大学长城研究院专家学者,共同举办“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研讨。各市、县(区)检察院均以不同形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长城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

  聚焦多赢共赢,凝聚工作合力。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推动长城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作为办案目标,积极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诉前实现公益诉讼保护为最佳司法状态”“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工作新理念,主动加强与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发改等部门沟通联络,充分运用磋商程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共立案174件,其中通过磋商结案71件,占立案总数的40.8%,既有效推动了长城保护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又促进了检察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良性互动,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关键词:长城保护,公益诉讼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