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法系统“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大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三:试点运行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
参评单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指定作为试点单位运行“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该体系依托两大平台,凝聚了法院内部监督和纪委外部监督的强大合力,紧盯审判权运行中易出漏洞、风险频发的关键环节,整合“纪检监察、院庭长、督察、审判管理、法官管理、人事管理、信访管理、舆情管理”八个角色,构建了“1+7+N”司法责任体系。同时,打造“法官负面行为自动预警、节点风险自动监控”等十五个自动化,使监督更加智能、便捷、高效,实现了对重点案件、重点节点、重点人员、重大瑕疵、重大舆情、群众信访、问责追责“七个看得见”。
“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将群众最关心的立案难、退费难、执行难等问题直接反映在平台数据上,最快速度进行监督处置,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该经验做法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被省司改办评为“政法改革创新点”。2021年度,保定中院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市106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一,工作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