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长城新媒体集团 邮箱:ccxmtfzpd@163.com

深州法院:案涉民生,优先执行

来源: 长城网  蔡洪坡
2020-12-22 18:26:00
分享:

  长城网讯(记者蔡洪坡通讯员尹鹏)申请执行人某甲与被执行人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某甲因脚伤,手术后未痊愈,无法行走。某乙履行先期的21万元后,再无能力履行后期的82000元赔偿义务,现某甲急需做二次手术,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法院立案执行以来,承办法官范涛深感责任重大,需要在最快时间内完成。

  经查,某甲家经济条件较差,房屋没有抹灰,屋内门未安装;某乙家上有年近七十的父母,下有就读高中、初中、小学的三个孩子,某乙职业是挖掘机司机,其妻在超市上班,共有收入仅够自足,名下唯一住房是村集体住宅且三世同堂。执行法官深感执行此案难度较大且具有紧迫性,经过多次与某乙的耐心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某乙欲以村集体的5亩承包田以转包方式,寻求租赁用于履行赔偿义务。但现实承包田转包行价为每亩每年200-350元,仅有杯水车薪之效。

  正在执行不能时,省法院院发布了司法求助政策,执行法官立即上报指挥中心,申请司法求助款20000元以解某甲燃眉之急。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向某乙告知该案的紧迫性,多次电话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随后,某乙亲属、朋友共凑来35000元,希望与某甲达成执行和解。范法官与某甲电话沟通,某甲考虑到某乙财产状况,深知执行不能后果,同意放弃剩余部分权利主张。

  在执行法官收到35000元现金后,立即派书记员前往某甲处送达执行款。书记员问:“当事人支取案款,不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须来法院支取吗?”执行法官道,“某甲一年多来,因脚伤未能走路,其老伴外出不方便,干警要降低姿态,贴近生活,服务百姓,司法公正要以看的见的方式实现,才能使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终,深州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到某甲家中送达执行款,某甲在平等而又温暖的司法案件执行过程中,收到了执行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关键词:法院,深州,执行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