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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高琳哲 2017-08-17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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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8月14日讯(记者 高琳哲)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邢台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为:

  1.沙河市将军墓村党支部原书记彭广林、村主任刘同柱、村会计彭广存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2012年和2014年,将军墓村申报危房改造过程中,彭广林、刘同柱、彭广存经商议,未将3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款如数发放,共扣留33518元,该款用于饭费支出3518元,其余3万元由三人平分。刘同柱已故,彭广林、彭广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临西县下堡寺镇李子堌村党支部原委员李安哲套取低保金问题。2007年9月,李安哲将其兄李安臣等人虚列为该村村民李登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并以李登基名义上报办理低保。据此,2008年9月至2014年10月李安哲共领取低保金18275元,其中6301.33元违规发放给李安臣,790元违规发放给李登基,1800元违规发放给李登基侄子李安兰,剩余9383.67元被李安哲占为己有。李安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广宗县东召乡西板台村会计李会卿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西板台村实施养牛扶贫项目期间,李会卿授意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郭永虎、郭朝座等6人顶替郭秀琢、郭振涛等10户贫困户申报28头牛的养殖项目,共套取扶贫款5.6万元,并发放给郭永虎、郭朝座等6人。李会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宫市大村乡徐家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桂君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王桂君明知其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标准,提供虚假档案材料,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5836元。王桂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键词:省纪委,审查,违纪

责任编辑:郑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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