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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水环境恶化城市将接环保预警函 去年两城被约谈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2017-03-21 0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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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今后,对于月度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城市,环保部会向地方发出预警;如果一个季度还没有改,仍在恶化,这个城市将面临环保部约谈、限批等“严厉”惩罚。3月20日上午,环保部举行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了《水十条》的实施情况,并就河长制、黑臭水体整治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去年两城市因水环境恶化被约谈

“大家都关心大气污染防治,别把水污染防治给忘了。”张波说,从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经历来看,流域污染治理更难,所以对水污染防治应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对水污染防治没有放松,《水十条》就是其中措施之一,各地各部门并没有放松。

张波说,从2016年情况看,《水十条》确定的年度目标总体上是完成的,2016年I-III类水(好水)水质比例为67.8%,比上一年增加了,劣五类水(坏水)水质比例下降了,2016年目标完成了。

“但是全国进展不平衡,有一些地方不仅没改善,还在恶化,而且是明显反弹。”张波说,这就说明部分区域出了问题,通过逐月分析全国水环境形势,环保部及时识别了一些工作滞后地区和突出的问题,并采取了督办、约谈、限批等手段。

据了解,2016年,因水质恶化明显,山西省阳泉、陕西省渭南两个地级市主要负责人被环保部约谈。

月度水环境恶化 城市将接环保预警函

据介绍,今年环保部还将逐月对各城市水环境形势进行分析,对于月度水环境恶化的城市会发出预警函通报情况。如一个季度还没有改,水环境质量仍继续恶化,甚至比较严重,环保部就要采取包括通报、约谈、限批等综合性措施,并向媒体通报。

张波表示,如果水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的城市增加,今年约谈的城市也会增加,“但是我并不希望约谈太多,因为如果那样,就说明我们的局面比较严峻了”。

张波说,他希望各地也像环保部一样建立起月度水环境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识别工作滞后地区,“如果各级环保部门都这样做,那些断面出现反弹的地方,甚至哪个企业开始偷排偷放,就可以及时被锁定和采取措施”。

此外,张波透露,目前,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要对其进行二审,在此期间,《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将进一步融合各方意见,逐步完善。

■ 焦点

河长制 “一定不要变成一种单纯的人治”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水利部部长陈雷曾表示,河长制是解决河湖存在诸多问题的良策,目前已有25个省份制定了实施方案。那么,“河长”在治理水污染过程中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

对此,张波解释,河长制是立足我国国情,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中面临的问题如何系统地解决,而建立的一个重要的工作机制。他表示,河长制的核心思想还是要让各级党委政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或者说要让党委政府当中领导成员具体把某一段河的水污染工作任务背起来,让责任更清晰。

“但是我也不认为这个河长制就是一个人在治理,不是这样的。”张波说,河长制一定不要做成一个人去治污,如果一个人去治污,市委书记当河长和其他某一个副职当河长,调动的资源就不一样,这样不是只有市委书记当河长那条河能够治好,其他领导当河长的河则让人担忧?所以一定不要变成一种单纯的人治。

张波说,河长制实际上是协调机制,它一定要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把中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如果仅仅变成了一个领导同志利用他能够调动的资源去治理这条河,这条道走窄了”。

黑臭水体 全国34.9%黑臭水体完成整治

截至目前,全国2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82个,其中34.9%已完成整治,28.4%正在整治,22.8%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其他正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据悉,2016年2月18日首次公开的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列出的水体总数是1861条。

根据《水十条》设定的目标,2017年年底,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为何目前黑臭水体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总数还在增加?

对于黑臭水体为何越整治越多,张波解释,首先,环保部通过环境卫星来识别一些地方的黑臭水体,北京等20个城市利用卫星发现272个“疑似”黑臭水体,地方最终确认有96个,并纳入黑臭水体整治清单,“这是利用天上的手段”。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受理了3600多条举报信息,目前已办结了3474条,经过核实50个为新增黑臭水体,也纳入整治范围。

“上面卫星,下面公众参与,两边一结合,又把一些黑臭水体拎出来了”,张波说,另外原来整治的黑臭水体,整治完了,也要接受公众监督,如果公众监督,包括卫星监督整治完又反弹回来了,也要再次列入黑臭水体,这也是一些地方整治又多了的原因。

对于黑臭水体如何治理,张波建议在财政支持黑臭水体整治外,要启动污水处理费、水价等市场机制,并加强监管。下一步,环保部将配合住建部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督导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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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体,水环境质量,I-III,月度,环保部门,约谈,偷排,长制,水污染防治法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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