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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两男子因口角互殴致双方受伤 均被判处管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忠勇 王云花 刘俐验 2017-03-07 08: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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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3月6日讯(李忠勇 王云花 记者 刘俐验)3月6日,记者从井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和张某某发生口角后引起互相殴打,均被对方打成轻伤,互相承担了经济赔偿责任。最终,双方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依法判处管制。

  被告人张某和张某某系同村村民,2015年2月14日晚20时许,二人在本村一个村民家里对账过程中,因账目问题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期间,张某用折叠小板凳将张某某鼻部打伤,张某某用小方凳将张某小腿部位打伤。后经鉴定,张某、张某某的伤情均属轻伤二级。检察机关对二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的医疗费用等损失,除互相抵顶外,张某某赔偿张某1.2万元,双方各自对对方予以谅解,均请求免除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某互相殴打致对方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人自愿认罪、悔罪,并且互相赔偿了对方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近日,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判处张某管制一年六个月;判处张某某管制一年。

  法官提醒:“打架没有赢家。”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运用语言沟通交流讲道理的方式处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切勿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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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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