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法制频道 >> 法律时评

治理药价高回扣还需规范虚高药价招标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符蓉蓉 2016-12-28 09:27: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25日消息,针对央视报道有关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纠风办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对涉及的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12月25日北青网)

  据央视新闻报道,高回扣下的高药价,病根在“医”不在“药”。部分医生收受药价回扣,已不是什么新闻,那些医生能拿到高额的药价回扣,竟是因为这些药品在地方的药品采购目录里,中标价已是市场的几倍十几倍甚至更高。

  为解决药价虚高问题,我国从2001年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规定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实行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不可否认,药品招标制度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纵使有严密的招标程序设计,暴利药品仍有空子可钻。

  原本作为降低药价利器的地方药品招标采购,却变成有些医院、医生药品收取高回扣的工具,真相令人惊愕。遏止药价高回扣问题,固然要对医药代表、收受回扣的医生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但根本上还是要规范虚高药价招标,改革药品采购制度。

  改革药品采购制度要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比如可以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通过充分的市场化竞争,催生优质低价的药品市场。

  药价高回扣,是医疗领域改革顺利开展的“绊脚石”,对政府相关部门而言,要下大力气规范虚高药价招标,对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多些约束,让其切实发挥降药价的作用。(符蓉蓉)

关键词:药价,回扣,招标

责任编辑:赵一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