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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健全“一审查”“双移送”制度 严打拒执罪

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6-11-14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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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1月1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法院判决生效,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拒不偿还债务,甘当“老赖”,这样的情况在民事诉讼中比较常见。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限制“老赖”购买机票等等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的措施,各方合力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法院的传票是必不可少的。

河北省法院执行工作相关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张铮 摄
河北省法院执行工作相关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张铮 摄

  11月11日,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相关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河北省法院对涉嫌“拒执罪”情形的审查,实行“一审查”、“双移送”制度,在全省形成了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据介绍,“一审查”即统一由执行机构审查所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是否涉嫌“拒执罪”;“双移送”即凡发现涉嫌“拒执罪”情形的,由执行机构移送执行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走公诉;公安机关一个月未立案的,由执行机构移送立案庭,进入自诉程序。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公诉、自诉两种渠道,共审理拒执犯罪近300件。

  另外,记者在发布会上还了解到,为防范和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失范执行行为的发生,河北省法院不断健全和强化执行监督体系,陆续下发《关于着力做好防治消极执行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2016年上半年,结合河北省委“一问责八清理”活动,河北省法院开展了全省清积活动,共化解2000余件涉执信访案件。

关键词:老赖,拒执犯罪,严打,河北省法院

责任编辑:刘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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