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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违规成本 堵住“死人仍领补助款”漏洞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10-26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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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有的地方套取补助金达百万元,问题延续10年之久;有的地方已死亡多年或者搬迁后“查无此人”的,名字都出现在退耕还林补助名单中……近期,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对部分地区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进行查处。

  “死人仍领补助款”不能一笑了之

  前不久,竹溪县兵营镇四条沟村村民们反映,一些已经死亡多年和早已外迁的人,名字居然出现在了政府网站的公示名单里。对照政府部门公布的一份兵营镇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公示明细表,一位徐姓村民称:“稍微看了一下,就有110多个存在问题。”随后,纪检机关工作人员来到竹溪县兵营派出所调查。户籍民警通过数据库对多位村民指出的已去世人员进行比对,发现这些人的户籍状态一栏确实显示“死亡注销”。

  人一旦死亡,无疑是一了百了,但居然有已经死去的人在领补助款,这确实是让人忍俊不禁的事,但相关部门不能对这样的事一笑了之,而是要看到这个事件所暴露出来的真实问题,并且要建章立制补上这样的制度漏洞。

  其实,仔细想一想,近年来类似“死人仍领补助款”还是挺多的,前段时间,各地在治理各种违规的低保工作时,就发现一些地方出现了“死人保”,让死去的人吃低保和让死人领补助款有异曲同工之妙,这背后暴露既是一些村社干部利欲熏心,假借死人的名义领取国家的各种惠民资金,然后要么用来个人鲸吞,要么用来报销集体大吃大喝,也暴露出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失职,对惠民资金的发放疏于监督,给村社干部以可乘之机。

  “死人领补助”隐喻基层治理双重困境

  制度面临“传导耗损”

  自然界中,无论什么形式的能量,在传导过程都存在耗损现象,越传越弱。制度也一样,自上到下经过不同层级的传导,到了基层或多或少会走样。退耕还林也不是没有明规则(《退耕还林条例》从2003年1月20日开始实施),可落到“神经末梢”,程序就不透明了、监管就松散了、虚报冒领就变得容易了。

  制度面临“熟人社会”

  熟人社会的通病就是原则让于人情,明规则输给潜规则。农村熟人社会,哪位老人过世了,大家都一清二楚,严格的话,“死人领补助”根本就不可能在农村发生,结果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却走向了另一条路:看得破,不说穿。湖北有些“影子人”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现象持续8年,正基于这些现实。

  及时堵住“死人领补助”的制度漏洞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这一点难以改变,可作出调适的是,对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更严密,不给某些人留空子钻。譬如在发放程序上,如果存在中间环节,资金没有直接打到农户账上,就容易被人使尽手段围追堵截,从而出现资金“跑冒滴漏”。若钱直接进入农民个人账户,再与殡葬、户籍管理等结合起来,“死人”领取补助就没那么容易操作了。再如,利用大数据,从增量改革中要效率。过去,由于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单个部门对惠农补贴领取者的真实情况不能及时、彻底“看透”,“信息差”带来“时间差”,给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以今天的信息技术,用大数据堵住这一漏洞已成为可能。

  提升违规成本

  从经济角度,提高违规行为的经济成本,亦不失为一种辅助手段。对“死人领补助”等行为,不能以批评教育代替行政问责与经济惩罚,对侵吞国家财产、侵害农民利益现象,不但要追责,还要追钱,追回不当得利(甚至还可以考虑加罚),大大提升违规成本。

  建立追索机制

  "死人领高龄补贴",还要有对违规发放补贴的追索机制。既然错误有时难免,除了前置的防错机制之外,也不妨设置后续的纠错机制。误发了的高龄补贴,不息事宁人,不要以为是公家的钱没有管,要及时追回来。对拒不返还的,要采取法律途径追讨。也许开始几次会有较大的成本,但为了形成一定的制度习惯,这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

  (据京华时报、中国江苏网、齐鲁网等综合)

关键词:死人,补助款,经济惩罚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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