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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通报4起法人违法案件 性质恶劣涉嫌刑事犯罪-

来源: 法制网 作者: 2016-08-30 2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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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8月30日讯 见习记者 陈瑜 近年来各地的文物旧址、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频频遭受人为损害,除了盗掘、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外,在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过程中所造成的破坏文物现象也让许多不可移动文物面临“灭顶之灾”。

针对近年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多发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范围部署启动了为期3年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8月30日下午,国家文物局对外通报了该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督办的四起法人违法案件。

4起法人违法案件分别是:

湖北红安县“国共合作谈判旧址”被拆毁案

位于湖北省红安县的“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日前有群众举报,该旧址中的“国共合作谈判旧址”遭违法拆除。经国家文物局调查发现,由于连续降雨,该旧址部分屋面坍塌,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由镇政府组织施工单位,将旧址全部拆除,并在原址违法新建便民服务中心。

河南省商城县南街民居被整体拆除案

河南省商城县“南街民居”是河南省政府核定公布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6月,商城县政府实施南关旧城改造,编制《商城县南关街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然而该方案并未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整体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筑,取而代之建成了钢筋水泥结构的“仿古商业街”。

贵州省独山县“龙家民居”被强行拆毁案

2013年7月,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政府引进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建设地块紧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家民居。独山县文物部门告知建设方应在完善文物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今年8月,建设方施工多次致龙家民居围墙倒塌,独山县文物部门先是责令整改,后立即前往阻止。8月19日晚,龙家民居被强行拆毁。

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擅自拆除案

今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致函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请求拆除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该局局复函双城区政府,明确要求原址保护或迁移保护,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拆除。仅隔一天,有群众举报该7处不可移动文物已遭违法拆除。

4起案件涉5种重点案件类型 均涉嫌刑事犯罪

国家文物局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明确的7类重点案件类型中,以上4起案件涉及破坏损毁文物本体、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等5种类型,导致文物损失严重,性质恶劣,均涉嫌触犯刑法。

据悉,国家文物局已向所属省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议,要求按照文物保护法、刑法、党规政纪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单位与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追究属地政府和人员行政责任;同时对受损文物建筑善后事宜提出工作方案,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目前,以上案件均处于调查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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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依法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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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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