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热点聚焦

2岁小孩泡温泉磕掉3颗牙 家长索赔:地板太滑

来源:云南网 作者:李圣鹏 2016-03-06 11:13:1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本来是开开心心地泡温泉,不想家长抱着2岁小孩准备离开时滑了一跤,小孩的下巴磕到石头上,3颗门牙直接掉了。家长质疑地板太滑,并且没有提供相应防滑措施,要找温泉方赔偿。

  2月14日,唐女士一家三口还有两个朋友相约去玉溪映月潭泡温泉。本来大家玩得挺开心的,没想到当唐女士一家准备回去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唐女士说,当时她丈夫抱着2岁的小孩走出了温泉,由于地太滑,在石梯上不小心滑倒了,导致孩子撞到石梯旁的石头上,当场撞掉3颗下牙,下巴撞开。

  出事后小孩被唐女士和丈夫送往玉溪市人民医院,孩子牙龈缝了2针,下巴缝了1针。医生处理完后他们再返回映月潭,她特地去看了现场,觉得地板很滑。“映月潭内泡温泉是不允许穿鞋的,只能光着脚下石梯,为什么不允许穿鞋地板还这么滑?”

  “小孩进医院的费用一共是1300多元,对方虽然表示负责一部分孩子的医药费,但是其他费用一律不管。”唐女士说,小孩现在不能吃硬的东西,大人需要专门照顾孩子,肯定会耽误工作。

  目前,消费者协会已经介入此事。玉溪映月潭温泉方一名经理表示,他们会按照消费者协会的要求来处理此事,目前,已经将小孩就医的相关资料报到保险公司了。至于团购不开发票的问题,该经理以正在开会为由,未予回答。

  随后,记者联系上玉溪红塔区大营街工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给双方协商,目前正在给唐女士报销一部分医药费,大概1000元,并且会争取给小孩人道补偿,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

  律师:商家应负主要责任

  对于唐女士的遭遇,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崇玲表示,商家应该主动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容易滑倒的地方设置安全标志提醒,并且给消费者提供防滑措施。商家不允许在场所内穿鞋,在明知道温泉场所容易发生滑倒,而不给消费者提供防滑措施,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商家应该负主要责任。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营养费和误工费,杨崇玲表示,因为小孩受伤后确实存在饮食困难,并且也需要大人照顾孩子,耽误工作,所以提出一定的营养费和误工费是合理的诉求。

关键词:赔偿,泡温泉,医药费

责任编辑:逯媛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