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热点聚焦

司机路边停车玩手机等人 遭蒙面男持弩柄抢劫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钱卫华 2015-08-03 09:33:3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司机张某夜间将车停靠在路边玩着手机等人,车门未锁,突然一名蒙面歹徒持“凶器”冲进车里威胁其开车。途中,张某伺机弃车而逃,手机被抢。昨天,东城检察院透露,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他交代所持“凶器”为弩的手柄部分,不具有杀伤力。

  今年4月8日凌晨,司机张某把车停靠在路边等人,自己坐在驾驶位上低头玩手机。突然,身穿黑衣、头戴鸭舌帽、蒙着面的一名男子一把拉开后座车门冲进车内,用一把坚硬的“凶器”顶住司机张某腰部,命令其马上开车。张某感觉顶住自己腰部的“凶器”像是一把双筒猎枪,只好按照袁某的要求启动车辆。途中,袁某见张某没有反抗,便放松了警惕,收回顶在张某腰部的“凶器”,把它放到后座上。之后,张某趁等红灯之际,猛然推开车门跳出车子。袁某见状并未追赶,只是将车开走后弃于方庄一条路上,同时“顺”走了张某落在车上的一部手机。

  嫌疑人袁某被抓获后交代,他所持的“凶器”其实是一种叫“弩”的兵器,俗称“弓箭”,而且是弩的手柄部分,未配箭、未上弦的弩不具有杀伤力。检察官庞振寰认为,袁某为了实施犯罪,用弩柄冒充“凶器”顶住被害人,使被害人张某误以为是双筒猎枪,出于袁某的胁迫,不敢反抗,袁某因此控制住张某并抢走其手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庞振寰提醒市民,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路边短暂停车时,即便人不离车,也要将车门锁好,安全防范意识很重要,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关键词:凶器,玩手机,路边停车,司机,蒙面

责任编辑:李天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