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老赖”尚需社会合力
21日,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发布新修改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极为关注诚信问题,大到最高法将诚信问题入法、关联征信系统,小到地方出台各种“诚信惩戒”措施。不少地方针对“老赖”还通过公开发布“黑名单”,以此让“老赖”们颜面扫地、在生活中寸步难行,这些举措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此次最高法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强调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一些“老赖”只怕要寸步难行了。 然而,此类限制性措施只是权宜之计,长远来看作用有限。由于缺乏统一的执行机制,加之部门间信息阻隔,要真正执行这些“诚信罚单”绝非易事,因而其效果也势必会大打折扣。因此,治理失信“老赖”,不能光靠一些限制性的措施,而是需要多方出击,形成社会合力。 眼下“老赖”嚣张的背后,还是三重症结在作祟:一是财产联网难。很多“老赖”都在四处躲藏和隐匿、转移财产,司法部门找人查物就像猫和老鼠的游戏,分散的财产信息使得“老赖”们常常狡兔三窟。二是法院执行难。判决容易,生效困难。法院和债权人无法准确知悉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无法有效监控“老赖”,就算找到人,也架不住“死猪不怕开水烫”。三是手段太单一。除了强制执行,就是道德谴责,一旦这两者都不靠谱,“老赖”自然就“相忘于江湖”。 让“老赖”出行难,仅仅是信用惩戒的一个小手段。“老赖”规避执行不是一个孤立的司法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遏制“老赖”,不能让法院一家孤军奋战,而要全社会总动员,法院和公安、银行、工商、税务、证券、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 实践证明,社会各方面一旦形成合力对“老赖”动真格的,失信行为就会明显收敛。解决诚信缺失问题,治理失信“老赖”,还需在大力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用社会合力倒逼“老赖”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只有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形成治理“老赖”规避执行的合力,真正让“老赖”寸步难行且无处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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