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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行政司法“组合拳”查处环境犯罪案件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闫起磊 2015-06-08 0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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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日”到来之际,贵州省环保厅发布了自去年5月开展“利剑”行动以来的战果。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71起,涉嫌环境犯罪立案13起,刑事拘留12人,已审判5人。关停环境违法企业133家,已执行处罚金额3815万元。

  贵州省环保厅副厅长苗智会告诉记者,这些数据与往年相比均有突破,尤其是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量超过了“十一五”时期的总和。

  长期以来,环境违法案件大多停留在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层面,一些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难,导致环保执法力量不够甚至存在“罚钱了事”的情况。

  对此,贵州省在公检法系统分别设立专门的环境执法、司法机构,强化司法力量介入环保。贵州对环境执法实施“三个不放过”,即对“无证照、无环保手续、污染重的企业不关停不放过;对违法排污企业不处罚不放过;对环境违法犯罪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

  据苗智会介绍,环保部门强化与司法力量联动,对一批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责任人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如与公安机关联合对安龙县戈塘金矿、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33家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13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进行联合侦办,向人民法院移交强制执行案件6件等。

关键词:环境违法,环境犯罪,环境执法,涉嫌,行政司法

责任编辑:李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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