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女收银监守自盗 被告席上声泪俱下求减刑
解说1986年出生的陈某是南京一家超市的收银员,在上班期间利用收取货款之便窃取数万元人民币。4月24日,家贼难防的陈某被请上了被告席。 解说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介绍,从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上看出,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间,陈某多次趁人不注意从收银台里“拿”钱,数额从10元到100元人民币不等,并通过电脑操作取消交易记录来掩人耳目,共侵占所在超市营业款约2万多元人民币。当天中午,法院对监守自盗者依法进行审理。 同期(公诉人)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说法庭现场,陈某声泪俱下,后悔万分。她称自己虽然是贪念作祟让她多次拿钱,但是所得钱款分文未花,生怕某一天会露出马脚。 同期(被告人 陈某) 审判长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请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个错误了。 解说按照法律,陈某将被判处5年左右有期徒刑,考虑到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并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将会酌情减刑。 记者 葛勇 谷华 江苏南京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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