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一号专案”陆丰毒品系列案首案开庭
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叶利增 魏远文 1月14日,作为中央禁毒委督办的2014年“一号专案”——汕尾毒品系列案中的李储祥、钮忠海窝藏一案在广东省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案系毒品1号专案中首个开庭审理的案件。 记者从该案的公诉机关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汕尾毒品1号专案系广东有史以来打击毒品用兵规模最大、抓捕对象最多一次的案件。广东省公安厅于2013年12月底出动3000多名全副武装警力,动用警用直升机、边防快艇等清剿了“广东涉毒第一大毒村”——“陆丰市博社村”。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于2014年7月起陆续向佛山市检察院移送林凯永等犯罪嫌疑人22名,其涉案罪名达10项,涉案毒品数量(含制毒物品)近3吨。 在该案中,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称:2014年2月间,被告人李储祥与被告人钮忠海明知公安机关正在抓捕A类通缉犯林凯永,仍帮助林凯永逃避抓捕。 庭审中,被告人李储祥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基本不持异议,而被告人钮忠海则坚称案发期间并不知悉林凯永已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林凯永的陈述,指证其案发前已告知二被告人自己是被通缉的人员。林凯永还供述称,钮忠海表示自己在广东卫视上看到林凯永被通缉的照片与相关信息,并就此专门问过林凯永是否真有其事,林凯永当时表示自己确实被通缉了。 据介绍,佛山市检察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该案的庭审,并评议公诉人的表现,这也是该院开展“优秀公开庭观摩审判活动”、推行“阳光公诉新路线”的新举措之一。 整个案件开庭历时近2个小时,合议庭未当庭对案件做出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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