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期
 
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施行
2014-12-01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各企业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热潮,营造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公开信》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审议通过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对这部法律重器,必须满怀敬畏之心,严肃认真遵守执行。[详细]

河北省掀起宣传热潮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 河北省掀起宣传热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实施,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做好新《安法》的宣传贯彻,是当前的一项紧急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安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的紧急通知》,对河北省集中开展宣贯活动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届时,全省将组织开展新《安法》集中宣传日等一系列重大宣贯活动。[详细]

河北省2234个乡镇开展新《安法》集中学习宣讲活动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正式施行。为大力开展新《安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按照河北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12月1日,河北省2234个乡镇开展了新《安法》集中学习宣讲活动,约有30万人参加了宣讲活动。12月1日,在河北省正定县新安镇新《安法》宣讲会上,河北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刘宝玲分别就新《安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加大宣贯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宣讲。[详细]

  河北启动新《安法》集中宣传月
河北启动新《安法》集中宣传月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念紧“紧箍咒”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详细]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该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详细]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守住生命“红线”

新《安全生产法》:守住生命“红线”

支同祥说,从条款上看,现行《安法》共97条,新《安法》共114条,新增加17条占15%,修改63条占55%,新增和修改条数占70%。从内容上看,有六个重大变化:立法思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立法理念,强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调整范围,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法,强化了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强化预防治本,重在预防,关键治本。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负责人、管理人责任。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详细]

守住生命“红线” 实现安全发展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最严格的监管,要有最严厉的处罚。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对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由安监部门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目前所有法律中,罚款固定数额上限最高的一项规定。以往最高的是五百万元,这次一下子提高到二千万元,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严的安全生产法”。 [详细]

  守住生命“红线”
守住生命“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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