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无证驾驶铲车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中新网连城11月28日电 (陈立烽 罗海锋)1992年出生的小张,自恃车技高超,也爱挑战高难度的特种车辆,但是无证驾驶的他和大胆雇佣他的车主都付出惨痛代价。福建省连城县法院28日披露,该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4年5月7日下午,被告人张某无特殊车辆驾驶证驾驶铲车在某工厂大坪内与被害人进行搅拌机牵引作业时,因驾驶不慎,将被害人碾压致伤。后被告人张某将被害人送医抢救,被害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连城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系遭受巨大钝性外力作用致急性创伤性休克死亡。 当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连城县公安局朋口派出所投案。5月10日,被告人张某及其雇主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按协议全部履行赔偿款人民币460000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特殊车辆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铲车作业过程中,应当预见他人在其作业范围内活动可能造成伤亡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未采取有效的安全处理措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被告人张某及其雇主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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