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麟”房产哈尔滨总经理被批捕 涉案金额6千余万
9月11日,本报刊发了《“兴麟”崩盘殃及哈尔滨》一文,因8月末全国范围内“兴麟”房产中介大面积关停,哈市200余购房者首付款面临损失。近日,记者从哈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10月24日,“兴麟”案的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韩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经被检方批准逮捕,据南岗区检方介绍,韩某在明知三联单房源交易不可以办理贷款的情况下,仍要求下属对外宣传三联单可以在银行进行产权交易,并采取签订购房合同的手段,收取多人大量资金后,全部汇至宁夏“兴麟”公司总部,哈市累计涉案金额6368万余元,造成实际损失2472万余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件回顾: 首付款交了 遭遇“兴麟”崩盘 200余人报案 7月,哈市王先生通过麟泰房产中介,在南岗区购买一套建筑面积50余平方米的住宅,房子没有产权证,属三联单,中介人员一再强调:“他们有能力给三联单合同办理银行贷款。”于是,王先生与卖方来到南岗区七政街麟泰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之后,中介要求王先生预交11万首付款,对此,王先生提出质疑,首付款交到中介是否稳妥?但是,负责接待的中介人员找到总经理,并保证能为其进行更名贷款,王先生称:“见到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而且该中介在哈市也有多家店面,加之其他中介都不能为三联单房屋交易办理贷款,只有此一家中介能办,而且房子价格也便宜,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按中介要求交了钱。” 几天后,因为资金紧张,王先生只将首付款的9万元交到中介公司,此后便再没了音信。 直到,两个月后,“兴麟”房产中介公司集中崩盘,王先生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王先生立即向哈市警方报案,与此同时,200余名在“麟泰”和“豪德”两家房产中介交易的市民也纷纷向哈市警方求助,其中绝大部分都涉及到三联单房屋买卖合同交易。 案件追踪 明知三联单不可贷款 还在进账首付款 9月8日,警方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已经逃亡的韩某抓获。韩某,1986年生人,今年28岁,2014年任职呼和浩特市兴麟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月调任哈市豪德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调任哈尔滨麟泰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韩某: 明知公司有漏洞 仍给总部转账首付款 据韩某供述,“豪德”和“麟泰”都是“兴麟”的哈尔滨分公司,“豪德”成立于2013年10月,在哈市有40家门店,“麟泰”有45家门店,韩某在参加总公司的培训时,总公司培训人员要求对外宣称可以为三联单房产的购房者办理银行贷款服务,而且必须收取购房者首付款,并明文规定首付款不少于50万元,定金至少2万元,并要求首付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款至银川“兴麟”总部,由总公司法人吴秉麟统一支配。 韩某称自己受雇于“兴麟”公司,每月工资5千元,年底承诺奖金6-8万,但未兑现,虽然明知公司制度有漏洞,但是,想到公司在全国都有分店,不至于出现问题,因此,总公司有什么要求,自己也都按照要求做。 业务主管陆某: 公司要求对外宣称 三联单房产可贷款 据哈市豪德房地产公司业务主管陆某供述,公司要求下面的业务员,对外一直宣称可以为三联单房屋交易办理贷款,而且可以签订合同,韩某还保证“能办成,办不成由经理负责,业务员只管签合同。” 业务员刘某: 先后卖出30多套房 贷款一个没办下来 豪德地产中介的业务员刘某交代,他在哈尔滨豪德地产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先后卖了30多套房子,其中大部分是三联单房源,虽然公司承诺可以用三联单更名过户并贷款,但是他在职期间一个都没有办下来过。 对于三联单购房者可以办贷款和更名的说法检方人员称: 这种做法不符合现行房屋交易管理办法,按照规定三联单房产归属不明确,因此,根本无法在银行抵押进行贷款,属于违规操作。而“豪德”和“麟泰”地产中介的说法是,因为很多三联单的房屋根本就没有在房产局挂号,只要到开发商处办理更名后,即可像正常房屋一样去房产交易所办理落户手续,但事实情况却是即使能在开发商处进行三联单更名,但是因为其他政策原因,还是无法真正办理产权落户手续。 总部经理: “我们用首付款拓店面,造成资金漏洞” 据“兴麟”总公司法人吴秉麟初步交代,2011年,兴麟地产中介公司在包头成立,成立之初,购房者的中介费、首付款、定金等都交由吴秉麟本人管理,但是,从2013年开始,兴麟公司及其旗下的其他几家子公司相继出现亏空,亏空金额达4千万元以上,不得不推出办理三联单房源贷款业务。据兴麟公司总经理刘爱平供述,其在兴麟公司工作期间,长期占用购房者首付款拓店面,造成购房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最后形成资金漏洞,造成购房者大范围损失。 讯 (记者孙海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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