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市委领导情妇 帮忙搞绿化工程诈财52万
女子因诈骗罪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冒充市委领导情妇诈骗熟人钱财。9月15日,江西省高安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易春兰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2月,易春兰以放贷为由,骗得受害人柒某13万元,后又谎称自己是宜春市委领导的情妇,与时任高安市委领导关系好,可以帮忙搞到绿化工程等为由,骗得受害人钱某28万余元。为使钱某、柒某确信其身份,易春兰冒用高安市委某领导的姓名申领了一个手机号,并请人冒充这位领导的女儿“燕子”,用该手机号与钱某、柒某通话及发信息。2013年6月,易春兰又以有安置房指标为由,骗得受害人席某等5人共计10万元。 记者黄辉 通讯员雷春荣 陈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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