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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两男子开车门盗10万元财务被判刑罚款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 2014-06-06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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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两男子陈某琼、陈某博乘车主到后备箱取东西之际,盗走车内10万元现金及财物。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琼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陈某博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0月,被告人陈某琼(现年25岁,儋州人)、陈某博(现年21岁,儋州人)商量到海口伺机盗窃。同年10月22日21时许,陈某琼、陈某博驾驶一辆两轮无牌摩托车行至大同路财富中心大厦(星乐城KTV)门前停车场时,陈某琼见被害人叶某文驾驶的琼AFZ08×越野车的副驾驶座位上有一单肩挎包,便趁叶某文下车到后备箱取东西之机,打开副驾驶一侧车门,将单肩挎包盗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00000元、iPad平板电脑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98元)、苹果牌4S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35)、诺基亚2710C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80元)及合同、证件等物品。

海口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琼、陈某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03913元,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通讯员 崔善红 胡程 记者 陈标志)

关键词:陈某琼,车门,海南儋州,判刑,价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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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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