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机关开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
为积极应对当前反恐维稳的严峻形势,全面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应急反应和综合实战能力,省公安厅决定从2014年4月下旬起,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同时,为给市县公安机关开展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提供教官支撑,省公安厅专门举办的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教官培训班已开班。 专项训练活动分级、分层次、分阶段开展,通过训练,将达到提高一线民警的反恐怖反分裂意识,提升现场处置突发复杂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熟知武器警械使用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准确把握使用武器警械的情形条件,确保民警依法、规范使用武器警械;熟练掌握武器警械使用操作技能和安全保管要求,提高基层实战单位领导骨干的战术指挥能力和一线民警正确使用武器警械的能力,真正解决一线民警武器使用中的问题,在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的目标。 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内容包括当前反恐怖反分裂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教育,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主要方式、特征和动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的预判和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手枪规范操作使用,手枪快速出枪射击,快速推进、快速退防射击操作等武器使用知识;单警装备佩带使用,警棍操作使用,盾牌攻防动作,警组连接式盾牌操作等器械使用知识以及处警遇袭避险控制,砍杀群众现场控制,街面巡查安全控制,设卡盘查安全控制,入户排查安全控制等典型警情应对。 据了解,省公安厅组织的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教官培训班目前已经开班。各设区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各选派3名学员,有行政区划的县级公安机关各选派3名学员,共约560人参加班训。培训共分为6期,每期10天80课时。培训内容分为设置反恐维稳形势、武器警械使用法律规定、武器警械使用操作技能和教学训练法四个训练模块,并将体能、队列训练贯穿始终。(记者韩志强) |
关键词:武器,警械,专项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