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热点聚焦

十堰80后假房东“借鸡下蛋”骗得钱财20多万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04 08:46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房东收取房租时发现房客易主

  李女士在六堰食品沟有一套房子对外出租。3月2日,李女士接到一名自称是“王乐乐”的男子电话,称要租房。双方在谈好房租后,“王乐乐”爽快答应长期租住李女士的房子,并称因这两天忙于搬东西,先交500元押金,剩余房租等东西搬完后全部交清。随后,李女士留下“王乐乐”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将房屋钥匙给了他。

  3月4日,李女士按照约定时间收房租,却发现住在房子里的并非此前租房的男子。男子赵某对李女士前来收房租也感到莫名其妙,他称房子是前一天从58同城网上看到租房信息后,从一个叫“王乐乐”的男子手中租得一套房,交了一年房租及押金共计8200元。

  原来“王乐乐”在交取少量押金后,又对外发布该套房子的租房信息,收取赵某租金。李女士连忙与“王乐乐”联系,对方手机一直无法打通。无奈之下,李女士和赵某来到张湾刑警大队报警。

  两年发生30余起类似案件

  接警后,民警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发现“王乐乐”租房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伪造,姓名、住址与身份证号码不相符。侦查员通过侦查走访工作,发现自2012年6月份以来,十堰城区张湾、茅箭以及东岳公安分局辖区和郧县、房县等周边县市,先后共发生30余起类似案件,几乎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就会发生一起类似案件。

  3月20日,家住城区的李先生报警称,其在赶集网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与自称是“吴某”的房东联系,对方以每月600元租金出租位于顾家岗泰安巷一住房,骗走李先生现金7100元。

  4月11日,受害人张某通过位于车城路一中介公司认识一名自称是“易刚”的男子,被其以出租车城路康园新村房屋为由,骗走9500元。

  民警发现,这些案件嫌疑人作案手法十分相似,均是预付房东少量押金,谎称近两天搬东西或家中有事,等过两天将房租交齐。此后嫌疑人便迅速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将该房转租给他人,骗取他人预付一年或半年房租和押金后消失。每起诈骗金额少则三五千,多则近万元。

  嫌疑人落网时仍有人打电话要租房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使用假身份进行租房诈骗,诈骗成功后即手机关机“玩失踪”。警方发现,许多类似案件中,嫌疑人虽然使用的化名不一,但虚假身份证上照片却十分相近。同时,警方根据受害人或房东的描述结合监控录像,发现多起案件中嫌疑人相貌特征高度吻合:嫌疑人均为20多岁,戴眼镜,较瘦,面相文静,操郧县口音。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最终锁定27岁的郧县青曲男子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25日上午9时许,曾某刚从郧县赶到十堰城区,乘坐城际公交在六堰文化广场公交站下车时即被布控守候的民警当场摁住。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对使用假身份转租他人房屋,实施租房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曾某到案后,其手机仍响个不停,不少人打电话称要租房。据曾某交代,被警方抓获时他已在东风公司50厂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并且在58同城网、赶集网等网上发布租房信息,正在等待着下个目标上钩,不料被警方抓获。

  先租房再转租骗20多万元

  27岁的曾某因经济拮据,自2012年11月以来,利用在58同城网、赶集网,或委托中介公司和贴小广告等形式发布虚假房屋出租信息,骗取租金,先后窜至张湾、茅箭、郧县等地作案30余起,诈骗获利20余万元。

  警方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曾某在实施租房诈骗中,还存在“一房多租”现象。

  去年9月22日,曾某冒充一个叫“孙磊”的人,在广东路一家属区租得一套住房后,先是以租房名义骗走受害人潘某3000元。当天下午,受害人庹某在东风公司22厂处看到曾某张贴的租房广告后,被曾某以同样方式骗走6000元房租,两位事主交完租金后,第二天被真房东告知被骗。

  目前,曾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吁请有类似被骗经历尚未报案的市民,请尽快与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联系,以便警方核实案情。联系电话:0719-8650110,联系人:田警官,手机:18986900006。

  □提个醒

  租房记得看房东房产证原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按照规定如实到派出所备案登记,向民警及网格员核实租房者提供的身份证件真实性。房东查看房客提供的身份证明时,要查看租房者的身份证原件。如无法识别真伪,可请求民警帮忙。

  租房者在跟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原件,同时向物业、邻居多方打听核实,最好要求和房东一起去辖区派出所找社区民警或网格员登记备案以防被骗。

关键词:80后,房东,诈骗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十堰晚报
责任编辑:宿馨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