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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农产品发票抵扣税款400万 服装公司老板判7年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2 15:1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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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抵扣应缴税款,(贵州)遵义县奇翔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竟采取虚开农产品发票的方式虚增生产成本。日前,经遵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遵义县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郭某在遵义县龙坑镇注册成立了遵义县奇翔服饰有限公司,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专用发票领购簿》,申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发票过程中,郭某发现可利用计算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通过开具农产品的收购发票的虚构生产成本以逃避缴纳税款。之后,2011年6月至11月期间,郭某安排公司员工非法收集有业务往来的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利用收集到的19人身份信息编造虚假的羊毛收购合同,又指使公司开票员王某虚开农产品发票316份,开票金额高达3174万元,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过程中共抵扣税款4162439.99元。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注册成立遵义县奇翔服饰有限公司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其行为系个人犯罪,不予认定为单位犯罪。郭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鉴于郭某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盗窃的犯罪事实,遂对其从轻处罚。(贵州都市报)

 

关键词:遵义县|有限公司|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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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金黔在线
责任编辑:李军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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