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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城管执法遇瓶颈 需适当“换皮”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1 16: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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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下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教授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就“从城管执法难探索城市管理创新”进行交流。查看更多

  城管执法难问题近年来日益严重,迫切需要解决,杨小军认为目前城管执法主要有三难:

  集中行使处罚权

  执法方式的社会认可度低

  城管队伍起步比较晚,它的建立与上个世纪90年代通过的《行政处罚法》有关,这个法律有一条规定成为城管成立的合法依据,就是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别的部门的处罚权,我们叫“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城市管理中一个部门行使七到八个部门的处罚权,这七八个部门的路面执法权力都交给了城管,由它集中行使处罚权。由此而来,城管处理的事情就较为繁杂,涉及方方面面,牵扯较多人的利益。

  杨小军认为,城管遇到的问题有制度上的问题也有老百姓的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讲方便第一,这就有市场需求。那就会有人来做这个生意,不管这人是什么人、是否有证照。而城管执法就是把商贩赶走,因为他们没有办手续,卫生可能不过关等。这样摊贩的利益被触动,过往的老百姓不方便,得罪老百姓和商贩,社会认可度自然就降低。

  执法方式比较单一

  易引起民众和媒体的质疑

  城市管理要实行标准化,不同阶段的人群集中在一起,拿同样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人群,就会发生冲突,标准和人们生活方式之间产生矛盾,处理这种矛盾的主要靠城管。

  相对来说,城管执法方式比较单一,除了前期的劝说,后期就必须要完成指标,必须要解决问题,执法方式是强制的,要采取强制措施肯定会引发冲突。而这种冲突大部分发生在路面上、街面上,众目睽睽,城管形象就很不好,当然也比较容易得到网友或者围观人群甚至是媒体的关注和质疑。在这个过程中这种执法方式或多或少会被放大。

  民众“仇官”、“同情弱者”心理普遍

  城管执法难获社会理解支持

  一方面,小商小贩大多是社会的最底层人群,易获得社会的同情。另一方面,和政府其他执法部门相比,城管执法有可能吃力不讨好,较之相对弱势,不像规划、卫生、公安部门那么强势。因此,在路面、街面执法时,无论民众了解或者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多数人第一感觉都是城管在欺负人,难获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建议

  改变形象

  对城管进行适当“换皮”

  杨小军表示,中国的城市还在发展,人们对城市生存环境的要求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内容较难改动。城管目前需要的是不断地改变它的形象,进行适当的“换皮”。

  形象的改变,关键在于执法方式上的改变。杨小军认为,城管执法一方面可以软硬兼施,双管齐下,优化执法方式。目前全国几个城市有不同的模式,有的是软方案,就是劝说,不处罚,文明劝导;另一种模式是城管越来越硬,如湖南长沙城管里设公安局的、北京公安局副局长兼城管局局长等的,强化公安配合。不管是软方案,还是硬方案都有一定的效果,如果可以,两种方案同时进行,软硬兼施或许更有效果。

  同时,城管执法不应采取暴力手段。从目前城管的工作性质来看,就是城市管理。法律给予的权限,有权拆人家的房子,有权扣押摊贩的东西,没有问题,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都有这样的权力,即处罚权和强制权。但是这种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不能赋予城管从头到尾的权力,只能是其中一小部分的权力,绝对不能对城管部门增加暴力的权力。

  目前,城管执法的现象是“借法执法”,有诸多不足,杨小军认为应该制定一部规范城市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城管所管的事情,规定城管执法的内容;二是解决城管的权限和城管的执法方式、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城管的执法是‘脸面’上的问题,我们一定是要脸的,那肯定要把脸洗干净,需要制度建设,需要完善。”

  视人视地规划摆摊点

  执法就事论事

  杨小军介绍,城管管理的对象分不同情形,有生活比较困难的,也有的没有这个问题要赚取更多利益的。他认为,政府设置一些摊位时要视人视地而定,不能完全靠经济指标,要考虑一些人群的背景,免收相关费用,降低经营者的成本和门槛。对摊贩摆点地区进行调查,规划摆摊点的同时要求摊贩办理相关证件,纳入监管,减少摊贩与城管执法之间的矛盾。

  同时,杨小军也表示,城管在执法时应该就事论事,摊贩违法就应该处罚,城管违规也要进行处罚,是商贩的责任就处理商贩,是城管责任就处理城管。一般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都不是单向的事情,“不能为了博取社会的某种形象忽略和遮盖当事人的违规违法行为和处理。”(实习生张晓红)

关键词:城管执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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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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