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爆竹不仅伤人,更是火灾的隐患。历史上中国人最初燃放爆竹的目的据说是为“驱邪”,后又增添了“祈福”的色彩,于是送丧者要放,娶亲者亦放,买卖开张房屋上梁大小节日统统要放,然而事实却是“火神”不请自到,一把火烧光人们辛勤创造的财富。 去年,据公安部发布的消息:从2011年2月2日(除夕)零点到2月3日(大年初一)上午8时的8个小时中,中国内地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高达5945起。从2月2日(大年三十)到2月9日(初七)晚8时8天时间,中国内地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火灾多达11000多起,烧死烧伤77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600多万元(不包括沈阳万鑫大厦大火的损失)。 一个国家,8天时间里火灾11000起,平均每天1570多起,当年英国伦敦惨遭纳粹空军空袭时,每天承受火灾次数也不过如此,伦敦的火灾是被敌人用炸弹炸出来的,而中国的这些火灾,却是由中国人自己在最高兴的时候用烟花爆竹点燃起来的。
[详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