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13万天价酒费由个人承担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8 11: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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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进销存示意图 新华社发

  

  中石化公布“天价酒”调查和处理结果

  -新快报记者曹晶晶

  历时两周,中石化天价酒事件终于在昨日下午有了调查结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向媒体通报了处理决定:中国石化党组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调查细节

  通过做账虚构销售蒙混检查

  耿礼民在通报会上公布了详细的调查情况。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579元的360瓶、2999元的60瓶、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元的480瓶、388元的120瓶、3200元的24瓶、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010年10月份,正值中国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石油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责成广东石油分公司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

  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两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元货款汇入广州石油分公司账户,广州石油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专门办公室;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消费,总价值13.11万元,剩余红酒83瓶。

  15瓶高档红酒未说明去向

  鲁广余购进的高档酒,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大部分被卖出,还有部分用于消费和仍存放在公司库房内。经查,购进的茅台酒没有用于消费。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被鲁广余用于消费的酒大部分是价格较低的红酒,数量较大,数额不大,还有15瓶高档红酒具体怎么用的,鲁广余没有说明,现在也没办法核实。 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67970元,其中: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499520元,其中,2002年玛歌14瓶,1996年拉菲12瓶,2003年拉菲10瓶,2000年拉菲副牌45瓶,巴隆2瓶。

关键词:中石油,天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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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快网
责任编辑:张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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