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嫡系受贿4747万元 称国企贿赂不能不收
起诉书指控,2009年7月,轮阿(轮台—库车,特尔希克—喀拉玉尔滚—阿克苏)铁路站前工程招标前,时任乌铁局局长的罗金保给拟参与投标的一局总经理和民锁打电话,要一辆路虎神行者越野车。和民锁指派一局北京信息中心主任许珂购买后交给罗金保妻子贾某,共花费64.762314万元。 房子也出现在罗金保的受贿单上。罗金保于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局长期间,山西瑞康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大同发运站经营人贾国琪在办理发运煤炭业务时,多次在车皮计划紧张时得到罗金保“关照”。 2005年6月,得知罗金保要在北京市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小区购买一处价值352.317927万元的房产,贾国琪为其交付房款252.318027万元。 一位熟悉北京房地产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房产是一栋250平方米左右的豪宅,当时市场价在1.4万元/平方米左右,现在单价已超过5万元/平方米。 罗金保受贿中的一次“换表事件”很有趣。 2009年4月16日,十二局喀和、哈罗项目部副经理刘之友为请托时任乌铁局局长罗金保在2009年上半年“信誉评价”时给予“关照”,在乌鲁木齐市世纪金花商场给罗金保购买欧米茄牌手表一块(价值26.37万元),罗金保收下该表并将自己所戴的雷达牌机械手表取下来与对方交换。 同年7月,罗金保将该局的信誉评价排名由第三位提升到第二位后上报铁道部。 2010年8月,罗金保将欧米茄牌手表丢失后,用一块雷达牌石英手表(价值1.8615万元)将上述雷达牌机械手表从刘之友处换回。 除名表、豪车和房产外,罗金保经常收受的贿赂还有欧元,数额多在1万欧元以上。 “左膀右臂”帮忙牵线搭桥 起诉书指控,罗金保多次在受贿以及最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行方便时,都有“左膀右臂”来帮衬,并且还有私营企业主王浩生这个“中间人”牵线搭桥。 在对罗金保的指控中,多次出现“吴建”这个名字。在吴建具体经办下,罗金保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事件多达16次。 如上文提到的罗金保收受越野车一事中,就是罗金保授意乌铁局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吴建在招标过程中对一局予以关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所能检索到的消息显示,吴建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2011年5月的一次视察,身份是乌鲁木齐铁路局常务副局长。 另一个与罗金保受贿有密切关联的人,是私营企业主王浩生。他在起诉书中被称为“北京王总”,或是罗金保巧取不义之财的一个空名头。 起诉书指控,王浩生对罗金保先后行贿达1650万元,此外还送给罗金保一辆价值100余万元的宝马车,但对王浩生的身份没有过多表述。 2008年底,王浩生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局)副总经理刘林山商定,王浩生通过罗金保帮助七局承揽铁路工程,七局付给王浩生“好处费”。 2009年2月,王浩生请托时任乌铁局局长的被告人罗金保帮助七局承揽乌准铁路五彩湾——将军庙段铁路工程,罗金保谎称需通过“北京王总”找铁道部相关领导运作此事。为感谢罗金保,王浩生在天津购买一辆奔驰越野车,罗金保以送给“北京王总”为名将车收下。之后,罗金保授意吴建在招标过程中对七局予以关照。 2009年4月,在吴建的具体经办下,七局中标上述工程S4标段。 中标后,七局按约定付给王浩生“好处费”806万元。后因奔驰越野车在北京维修不便,王浩生遂将该车置换给七局,由七局于2010年出资113.824348万元购买一辆宝马X6型车,王浩生按罗金保要求将该车交给其指定的联络人——同乡尹美林。 至于尹美林是何背景、是否涉案,起诉书中并没有提及。 罗金保东窗事发后,目前此案已追缴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2749万元、美元21万元、欧元27万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和海南省三亚市房产各一处、宝马X6型车和路虎神行者越野车各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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