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六多”局长钱多房多情人多 因贪腐获无期
“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 事发前,顾湘陵住在长沙市浏阳河风光带附近的一栋别墅。2003年,这一别墅小区初建,因占用公共绿地修建高尔夫球练习场,被规划部门查处。开发商找到顾湘陵,通过他的协调,这个练习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未被处罚的情况下顺利建成。顾湘陵后来和亲戚在那里买下两套别墅。 住别墅前,顾湘陵住在车站路某高档楼盘。再往前,他住单位宿舍。 法院确认,车站路和圭塘河边的这两处房产,属于受贿性质的低价购房。这也是顾湘陵获得权力的象征。 2004年上半年的一个晚上,在曙光路和人民路交会处,顾湘陵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的车上收受了一笔20万元的贿赂。2005年年初,在家门口,他又收受这名开发商比上次高一倍的现金贿赂,40万元。接下来这一年中,他又陆续收到这名开发商30万、40万的贿赂。法院确认,顾湘陵一共接受这名开发商贿赂130多万元。 作为回报,在这名老板开发的市场的提质扩容改造中,顾湘陵先后在补办手续、取消绿地、减少退让、提高容积率、增加商业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办案检察官介绍,顾湘陵的受贿方式很多,不单纯是人民币,有时还有美元、港币、新西兰币等。 判决书中,多笔贿赂的收受是在赌场。有一次,顾湘陵在美国旅游,一名房产商在拉斯维加斯送给他1万美元。 顾湘陵受贿金额最大的一次,是收受长沙本土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送的5%干股。检察院指控该干股有428万元,法院判决认定为211万元。 这名送干股的开发商在长沙开发了7个楼盘,法院认定顾湘陵为其中4个楼盘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调整局部规划、确保中标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承办此案的衡阳市检察院检察员邓开丁介绍,检方调查的多名房地产老板反映,“如果顾要他们办事,他们没办到,顾会记在心里。下一栋还要开发,只有巴结他。” 顾湘陵一位规划界朋友认为,虽然不确定行贿者是不是在开脱,但顾湘陵的行为“确实猖狂了一点”,他是“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顾湘陵受贿人民币1688万余元,马来西亚币2000元。这比检方指控的少了400多万元。 利用隐性权力,妻子获得设计业务 顾湘陵另一种不那么“猖狂”的受贿方式,曾给衡阳检察院办案带来困惑。 那就是,他的设计师妻子吴利君,利用他的隐性权力获得的设计业务。 吴利君1987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进入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当设计师,该院改制后,她升任院长助理、股东。一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员工介绍,吴利君“身体不是很好,是个很要强的女人,很少来上班,但每年能给设计院拉来几百万的业务。” 2002年3月,吴利君与另外两名同事一起承包了一个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室。两年之后,因承接对资质要求更高的业务,三人改承包另一个设计所。 检方指控,吴利君利用顾湘陵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公司获得设计业务。顾湘陵对在妻子的公司做业务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关照、帮忙,所以二人构成共同受贿罪。 根据起诉书,大多数时候,是开发商得知吴利君做设计后,“主动”请她帮忙设计。有时则是顾湘陵带吴利君一起参加某个饭局,席间他向开发商介绍,他妻子是搞设计的。 一次,一个楼盘的项目最初规划方案在长沙市规划局审批时未获通过,后来开发商把设计业务转给吴利君。最后,该项目在提高容积率等方面得到顾湘陵关照。 “很明显,吴利君通过顾湘陵很容易获得了设计业务,但我们只认定了18笔。”案件公诉人、衡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蔡艺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知道这种情况,没有丈夫的职务,业务不会给妻子做。但从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上,就不能定罪。” 规划设计界一位匿名人士认为,设计院利用关系获得业务并不鲜见,但顾湘陵这种方式,“太直接了一点,直接到他老婆都在这里干活。理论上他应该回避,她不应该做这一行。”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检方共指控了18笔。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吴利君公司的2笔业务来自于顾湘陵的职权。法院还认定吴利君收受一对情侣手表,构成共同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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