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妹之父屡遭举报才被批捕 被指有强大保护伞
房管局局长家大做房地产生意 2000年年底,翟振锋调任二七区市政局局长;2002年,翟调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 有知情人士称,翟振锋是个精明人,嗅觉灵敏。“企业改制和房地产大繁荣,他都摊上了,从中摸准了商机。” 翟振锋任房管局局长不久,2002年7月,河南兰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其妹夫冯松伟出资一半,占50%的股份,另外两个人于福、于伟东则各占30%、20%。兰亭公司设立不到半年,即经历一次股东变更,于福、于伟东两人退出,冯松伟占股80%,翟振锋的弟弟翟振营则占股20%。这样,兰亭公司的股东均变成了翟家亲属。 兰亭公司曾长期租用二七区房管局的房屋做办公楼,且承担过二七区房管局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2003年,郑州市房管局给二七区房管局下达了6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项目,项目最终落入了兰亭公司的手中。这个经适房小区被命名为“兰亭雅苑”。 2004年,翟振锋又将另一经适房项目争取到了兰亭公司名下,后建设为“兰亭名苑”。据了解,在翟家曾拥有的29套房产中,有20套房产位于兰亭名苑小区。 2005年,兰亭公司引入有经验的开发商,注册资本变为2000万元。其中引入的上海股东出资1100万元,冯松伟出资900万元,占45%的股份。据兰亭公司一位核心员工透露,冯松伟方几乎没出钱,“拿项目换股份”。 由于冯松伟不再控股,而翟又想掌控全局,常与上海大股东发生争执。翟振锋自认为已经有了房地产开发经验,可以单干了。2005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翟的妻子李淑萍(又名王书平)占股50%,冯松伟占35%,马举占15%。同时,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冯松伟任经理,马举任监事。不到一年时间,一通公司股权便经历两次变更,变成李淑萍与冯松伟各占50%的股份,马举退出,公司彻底成为“翟家天下”。 到了2009年,翟妻李淑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通公司,又拿到了南溪苑经适房项目,仅一期建筑面积就达10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还在建设中。 到2009年4月,一通公司再次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地址,李淑萍将自己50%的股份转给王伟斌,王还当上了法定代表人。而王伟斌乃是李淑萍的弟弟、翟振锋的小舅子。 2012年8月,一通公司再次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股东。注册资本扩大为3000万元,李淑萍和儿子翟政宏、女儿翟家慧三人各出资1000万元,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一通公司彻底化身“翟家公司”。 利用二七区房管局局长的身份,翟振锋一家的房地产业务做得风生水起。一直到2007年,翟振锋再次面临职务调整。 2007年,传出了翟振锋挪用数千万公款的消息,市纪委和检察机关也曾立案调查,但调查结果一直未公布,而翟也继续担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至2010年9月。 “2007年调整职务时,翟振锋瞄准了三个位置,区财政局、人事局和政府办,但二七区房管局的人把他告了,说他挪用旧城区改造的拆迁资金好几千万元,当时被纪委调查过。”有知情人士透露说,后来翟振锋失踪了大半年,但“后来追回了挪用资金,又没事了”。 到了2010年9月,翟振锋平调到二七区运河新区管委会当主任。2011年,郑州市房管局经适房管理系统案发,郑州市房管局经适房管理中心的领导和二七区政府副区长曲连文都被查处。2011年4月,翟降职任二七区运河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当年9月被撤职。 据了解,2011年9月,郑州市二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就以“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他违纪行为”为由,给予翟振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但翟振锋当时有什么违纪行为?为亲属谋取了什么利益?官方在公布处分决定时并没有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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